附件1 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届自行车越野挑战赛竞赛规程
清远市金鸡岩风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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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竞赛日期安排:2011年5月22日(星期天)上午9:00时在清远市金鸡岩风景区广场举行。
1、检录时间:上午8:00——8:30; 2、比赛开始时间:上午9:00时; 3、设比赛关门时间:每个组别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,超时未完成比赛的选手将终止计算成绩,同时按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赛道。 4、颁奖时间:下午16:30时。 5、颁奖地点:金鸡岩风景区广场
男子精英组:18—60周岁男性,绕赛道四圈; 男子普通组:18—40周岁男性,绕赛道三圈; 男子大龄组:41—60周岁男性,绕赛道两圈; 女子组:18—60岁女性,绕赛道两圈; 体验组:不分男女,18-60周岁。绕赛道一圈; 团体接力组:每组3人,18—60周岁。其中至少一名女性。每组各人绕赛道一圈,共三圈。
(一)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《自行车竞赛规则》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。 (二)所有参赛车、服装均自备,并按比赛组委会要求在骑行服上绑(扣)好号码布(组委会统一印制),比赛必须使用山地自行车,轮胎规格为1.75以上。赛前工作人员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,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。 (三)所有比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,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;不得使用玻璃器皿。参赛者必须配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头盔带、身着适合自行车运动的服装和鞋子、佩带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。 (四)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《免责声明书》。 (五)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保持顽强拼搏、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,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,不得有意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,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;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。 (六)各参赛运动员必须于各组别比赛开始前20分钟进行签到、检录。检录时,检录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,核对参赛者姓名、号码、组别等,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参赛资格。 (七)申诉: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,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并交申诉费500元。以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,不得再次申诉。胜诉申诉费返还,败诉申诉费不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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